秦皇岛地处河北省东北部,位于华北、东北、环渤海三大经济区交汇处,北依燕山,南临渤海,东邻辽宁,西近京津,万里长城横亘全境。因公元前215年,秦始皇第四次东巡至此,登高望海,遣燕人卢生入海求仙,刻《碣石门辞》以志其事而得名。1948年11月解放,在秦皇岛、山海关地区设秦榆市,1949年3月改称为秦皇岛市。1983年5月,实行市管县体制,辖昌黎、抚宁、卢龙、青龙满族自治县四县和海港、北戴河、山海关区三区。全市总面积7812.4平方公里,2001年底,人口总数为268.2万,国内生产总值达312亿元。1984年5月,被国务院确定为进一步对外开放的14个沿海港口城市之一,是我国北方重要的对外贸易口岸。这里冬无严寒、夏无酷暑,雨量适中、气候宜人,风景秀丽、环境优雅,是我国的甲级旅游城市和著名的避暑胜地,每年接待国内外游客700万人次。1999年,秦皇岛市被国家评为优秀旅游城市,2000年,被评为全国园林式城市。
秦皇岛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式确立于1954年,同年6月,召开了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此后到1965年3月的11年间,共召开了五届11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1966年的“文化大革命”,使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遭到破坏,直至1981年11月,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指引下,经过拨乱反正,重新恢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并召开了秦皇岛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这次大会上,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地方组织法规定,设立了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为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选举产生了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同时,选举产生了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和市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983年11月,根据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唐山、秦皇岛两市地市体制改革提前换届的决定,召开了秦皇岛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新的一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和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成员,至此,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以下称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走上了五年一届的正常轨道。从1954年6月至2002年6月,秦皇岛市相继召开了十届33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称市人大常委会)设立以来,共召开了145次会议。目前,秦皇岛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41名,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3名,其中驻会18名,非中共党员8名,妇女2名。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现有56名,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32人,年龄在45岁以下的18人。常委会机关办事机构由最初的5个发展到现在的办公室、政法工委、财经工委(农经工委)、教科文卫工委、建设环保工委、代表人事工委、信访处(1993年7月为县团级设置)的7个。
多年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中共秦皇岛市委的领导下,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切实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为维护秦皇岛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促进本地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推动全市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特别是市人大常委会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对事关全市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大事项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认真、及时审议讨论,依法作出决议、决定。仅市八届、九届人大常委会就分别作出19项和34项决议决定,十届人大常委会以来,已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强环境保护工作、预防职务犯罪等方面作出了22项决议决定。动员全市人民参与实施,督促本级“一府两院”贯彻执行,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秦皇岛的建立,推动了全市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和社会各项事业的不断发展,实现了地方国家事务决策的进一步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本着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和部分工作人员。截止到2002年6月,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35名,保证了全市各国家机关工作的有效运转。为强化任后监督,市十届人大常委会还通过开展述职评议和执法评议(如本届内先后对7名市政府组成人员和2名市检法两院副职进行了述职评议;分别对市中级法院的经济审判工作、市公安局的治案案件处罚和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开展了执法评议),进一步增强了被任命人员的国家观念、法制观念和公仆意识。坚持把搞好自身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并突出了制度建设和政治业务的学习,先后制定了包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秘书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和信访工作规定在内的38项规章制度,1999年又重新修订并加以完善,达到人手一册,较好地规范了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各项工作。每月保证至少两个半天的集中学习时间,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效能。近些年,随着民主与法制的日臻完善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深入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加大了对市“一府两院”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力度,不断改进监督方式、拓宽监督渠道、注重监督实效,通过大力推行“两制”,开展执法检查,强化个案监督,促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确保了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加快依法治市进程。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工作,主动为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创造条件、提供服务,充分调动了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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